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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15 10:0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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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燃煤小锅炉治理工作进展迅速

  2017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责令吉林省对违规注册的10蒸吨以下(不含10蒸吨)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整改。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洮南市治理工作到2019年年底完成。 

  洮南市对于10蒸吨以下(不含10蒸吨)燃煤锅炉治理工作采取了如下措施: 

  对市区内使用燃煤锅炉的用户按照“烟囱落地、锅炉拆除”的标准,将燃煤锅炉取缔置换为天然气、电、太阳能锅炉以及采取集中供热等方式,达到治理效果;要求市区内使用燃煤锅炉的浴池全面停用,改为从供热站外购热水。 

  日前,洮南市计划改造37台违规注册的10蒸吨以下(不含10蒸吨)燃煤锅炉中,已有25台完成取缔,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治理工作进展迅速。表现突出的有三家:洮南市9号公馆、洮南市自来水公司已改造成电锅炉,振兴水泥管厂已改造成醇基燃料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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