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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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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8 17: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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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

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经办工作。

  (二)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

  (三)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险关系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

  (五)负责承担社会保险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参保离退休、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核定、调整及社会化发放管理;

  (七)负责接待、处理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的信访案件,向社会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

  (八)负责接收、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为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提供档案查询。

内设机构职能

  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科

  1.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登记、征收核定、关系管理、权益记录、待遇核定支付等一般业务经办工作;

  2.负责助保贷款缴费、预缴费处理、历史遗留等特殊业务的经办;

  3.负责网上申报业务的审核经办;

  4.负责经办业务资料影像化及接收、整理、移交。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1.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负责计划统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3.负责政策宣传及解答;

  4.负责指导、监督及考核乡镇事务所经办情况。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科

  1.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承办参保登记、征收核定、保险关系管理、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及基础信息维护等业务经办工作;

  2.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工作;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数据统计及上报和预算编制;

  4.负责经办业务资料影像化及接收、整理、移交;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政策宣传咨询;

  6.负责与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的业务衔接。

  四、稽核科

  1.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扩面和清欠工作;

  2.负责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

  3.负责承担先行支付社会保险基金的追偿等工作。

  4.纠正和查处参保对象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其他行为;

  五、社会化服务科

  1. 负责大厅咨询引导、信访接待;

  2. 负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3. 负责指导社区开展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4. 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5. 负责对社保协理员业务培训、政策解答;

  6. 负责网上经办业务的开通、预约,网络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内控审计科

  1. 负责建立内控管理制度;

   2. 负责对业务经办实施事后监督检查控制;

  3. 负责对柜员及其他业务科室的业务情况考核;

  4. 负责对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 负责全局的计划统计工作。

  七、基金科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基金收支、对账管理;

  2.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与分析,编制财务报告;

  3. 负责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确保基金安全工作;

  4. 负责行政经费的管理与核算;

  5. 负责涉及基金征缴方面的计划统计工作。

  八、信息科

  1.负责本局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等应用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及操作培训;

  2.机房建设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3.信息系统硬件设施及相关外部设备、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维护;

  4.制定本局信息系统管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档案系统的数据备份;

  6.网络系统病毒检测等安全防护;

  7.交换数据的提取、整合、检验及报送等工作;。

  九、综合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全局政务、事务工作,督办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年度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各项专题会议的组织管理;

  2.负责起草、审定、印发全局性综合文字材料及公文,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行政经费的预决算、计划、管理和协调,以及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

  4.负责接待服务管理,卫生保洁管理,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办公需求保障管理;

  5.负责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公务出车服务保障,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公务车辆燃油节能降耗管理,机要交换管理,安全保卫管理,以及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管理;

  7.负责本单位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和知识库的信息维护;

  8.负责党建、工青妇、老干、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人事教育监察科

  1. 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编制、工资核定;

  2. 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应用;

  3. 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和奖惩管理工作;

  4. 负责制定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

  5.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

  6. 负责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等事项的受理工作;

  7. 负责全局经办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

  8.负责全局党风廉政、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优秀纪检干部、服务标兵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等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

  9. 负责与上级部门、地方纪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工作等。

  十一、档案科

  1. 负责本级参保退休人员档案、续保人员档案接收管理、查询利用服务工作;

  2. 负责本级业务、文书、财务等档案接收管理、查询利用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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