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
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网搜
发布时间:2018-04-01 16:56:00 来源:
收藏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著作权管理、体育和旅游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监管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传输、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音像制品的放映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五)负责全市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
    (六)指导、扶助所辖地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开展好“文化下乡”和农村数字公益电影放映活动。
    (七)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及著作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工作;负责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九)组织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以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重点,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的发展方向和竞技运动项目布局;负责组织承办全市体育综合性运动会;加强对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
    (十)拟定全市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范围内的旅游市场;对旅游事业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指导各类旅游团体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洮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调机关政务;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人事、财务、后勤、信访工作。
    (二)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科。
    起草全市文物、博物、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市文艺事业,调查研究群众文化、少儿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指导、监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及全市文物市场;指导直属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单位的业务建设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市场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受理对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管理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建设。拟定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发展有关制度,编制事业发展和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贯彻执行;拟定全市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管广播影视工作;按照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培训专业人才,加强全市广播影视队伍建设。
    (三)体育科。
    负责对全市各行各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它社会体育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及少年体育训练发展规划、训练方针和竞技项目布局。
    (四)旅游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白城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和落实全市旅游工作行政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定调整旅游产业结构的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我市景区(点)建设和旅游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监督落实。对全市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及景区(点)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d879b58f41ff5171506f2c0153b2031b_red.png

版权公告 本网站所刊登的洮南市人民政府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栏材料均为洮南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单位:洮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洮南市政务服务局网站备案号:吉ICP备11003832号-1

吉公网安备22088102000010  网站标识2208810008  联系电话:0436-63352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