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6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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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2021]第5号
2021年8月12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吉自然资耕函[2021]255号批准征用土地6.2742公顷。现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洮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征用土地位置:
位于洮南市向阳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朝阳村境内。(祥见附图)
三、征地批准用途:
批准用途用于能源用地
四、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洮南市向阳街道办事处朝阳村集体土地1.6565公顷,向阳街道办事处国有土地4.6177
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 标 准 |
安置补助费 标 准 |
耕 地 |
1.6565 |
78万元/公顷×0.2倍 |
78万元/公顷×0.8倍 |
农村道路 |
0.0871 |
78万元/公顷×0.2倍 |
78万元/公顷×0.8倍 |
其他草地 |
0.6710 |
78万元/公顷×0.3倍 |
|
盐 碱 地 |
3.8596 |
78万元/公顷×0.3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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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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