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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6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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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促进洮南市社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市2015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中国体育彩票app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依据,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布局,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5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36.72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结构。2015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3.5公顷,住宅用地20.72公顷(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0.93公顷,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15.09公顷,商品住房用地4.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不超过7公顷;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促进土地集约节约用地。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取得费用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规划、房产、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市国土、发改和规划等部门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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